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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夫子曰:“那是屈从高声!”

《论语·阳货篇》云:

宰我问:“三年之丧,期已久矣。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谷既没,新谷既升,钻燧改火,期已可矣。”子曰:“食夫稻,衣夫锦,于女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女安则为之。夫君子之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居处不安,故不为也。今女安则为之。”(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》,北京:中华书局1980年版,第188页)

孔子最后回答:“女安则为之。夫君子之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居处不安,故不为也。今女安则为之。”易中天先生,将其概括为,道德之求,可以自律,但不可律他。此说若何?
不妨测试以:“道歉”之求。每每出了丑闻,坊间人人喊着,要求涉事中人道歉,甚至令喝:“你欠公众一个道歉!”如若令喝孔夫子为之,孔夫子会如何面对?
从前述说道,若我心不安,自然会道歉;若我心安,自不会道歉;心安与否,在两可未断之间,你一声令喝:“你欠公众一个道歉!”我就是心不安,也不便道歉;谁知道,出于心不安道歉,还是出于令喝?出于心不安,尚属道歉;出于令喝,岂能是道歉?那是屈从高声!甚至是呱噪!
从此可以推知,那些令喝道歉者,也就是,只知道巴甫洛夫笔下的条件反射的人,把孔夫子的教诲抛却九霄云外;这是好听的,抛却的前提是,曾领孔夫子教诲,他们曾领?
要不然,必学孔夫子反问:“于女安乎?”以反问替代令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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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勇军

金勇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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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市人。汉族。硕士。民盟盟员。1986年毕业于金华一中。199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。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商法专业。1996年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任教。现任战略系商法副教授。 目前授课:中国制度环境与商法(MBA)、批判性思维和道德推理(CTMR,本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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