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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从现今靖国神社推行的“大东亚”战争之叙事,还是靖国神社祭祀靖国英灵的祭祀目的,甚至靖国神社的“靖国”两字或者曰“靖国精神”,都可以推导出来,靖国神社,仍然是二战前的那个神社,属于海军陆军部下辖的那个军事机关;美国占领日本本土之后,麦克阿瑟将军,并没有用一把火烧毁靖国神社,但是强令其转变为“民法”上的宗教法人。
1901年,将日本各地祭祀阵亡军人的神社,转为靖国神社的分社;将各自祭祀的英灵,汇总祭祀在靖国神社。1939年时,已然听命于海军陆军部,而不是通常的厚生省。在日本近代现代化过程中势必消耗的“人的牺牲”,在靖国神社获得其意义,不是是纪念,而是奖赏,在此祭祀为靖国英灵。为国而战,为天皇而战,纵使皆死,乃实现了人生的理想。军事机关已经变为宗教法人,但是祭祀谁,如何祭祀,祭祀目的乃至祭祀的叙事背景,并没有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。
靖国神社不是宣扬“大东亚”战争这样的叙事,不妨从这开始:
其一,将普通的阵亡军人,祭祀在靖国神社,中韩两国能接受?在宗教信仰自由的旗帜之下,两国还能接受。
其二,将乙级战犯丙级战犯,祭祀在靖国神社,中国能接受?在责任在将不在兵的所谓唯物史观叙事之下,勉强还能接受;毕竟,神社可以染指祭祀和祭祀谁。
其三,将14甲级战犯,祭祀在靖国神社,中韩两国能接受?实际上,即便将东京裁判14甲级战犯之裁判,视若胜利者的裁判,1978年偷偷将14甲级战犯合祀于靖国神社,在许多哪怕是日本人的眼里,无异于推翻前述裁判,远远超过恢复14甲级战犯名誉。因为祭祀如昨,靖国精神犹在;功效非为纪念,乃是奖赏。
1978年,靖国神社宫司松平永芳,将14甲级战犯合祀于靖国神社,昭和天皇即刻终止参拜。就是日本昭和天皇,都不接受?
偷偷将东京裁判的14甲级战犯合祀靖国神社,本来就说明,不存在可行的逻辑:第一,合祀者,应该是军人,为昭和天皇战死疆场的军人;那14人,是罪犯,要么服刑而死,要么狱中病死。第二,东京裁判的14甲级战犯,明摆着,就是为昭和天皇替死;替死任务完成之后,就一口否认东京裁判了?不怕翻出替死的老账来?松平永芳不怕,昭和天皇恐怕是怕的。
其四,纵使前三关可过,将人强行祭祀在这样一个神社里,日本人,人人接受?并非如此,有人起诉删除那柱柱英灵;韩国人、中国台湾人,也提起一桩桩诉讼,也是要求抽出那一页页倭纸。且不谈民法上的诉因,用靖国神社的刀,割靖国神社的头发:在人生前,以靖国精神激起将士的崇拜;在人身后,则奖赏其牺牲;不是纪念,而是奖赏;那14甲级战犯,在奖赏之列?若属可以,那些原告,不生羞辱之感?就是因为羞辱了,才提起诉讼?关羽有云:“大丈夫岂能与老卒为伍?”
若产生不了羞辱,那安徽的那位厨倌所为,正中靶心,将其卫生间命名为“靖国神社”!不知道,他是否将靖国神社的LOGO标上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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