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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歉:闵先生的要求
 
1 彭处长,向闵先生,交出书面的道歉信前,始终不道歉。仔细看评论区,很有意思,理由是:
2 她是处长,为何要向他道歉?这意思是,诸如汉帝之类的罪己诏,即自杀?
3 她是女孩子,好意思让她道歉?
4 书面的道歉,是不是道歉,不知道,不就是写作文吗?这意思是,共和国的教育,是没有起任何正向作用的?让写什么作文,就写什么作文?
5 读到这些,这让人联想到,湖南老乡写在《朱镕基答记者问》里面的段落:
6 筑紫哲也:我们为这个节目从全国搜集意见,包括历史问题。一个51岁男子对过去战争中的残酷有赎罪感,但中国一再要求日本道歉,到底要道歉到什么时候?
7 朱镕基:我这一次就没有要求日本人民道歉。我想提醒一点,就是在日本的所有的正式文件里面,从来没有向中国人民道歉过。当然在1995年,村山富市先生,当时的首相,笼统地向亚洲人民表示过歉意。但是,日本在所有的正式文件里面都没有向中国人民道过歉。因此,不能说中国没完没了地要求日本道歉,没有!道歉不道歉是你们自己的事情,但是我们希望你们考虑这个问题。
8 闵先生做了朱镕基都没有要求日本做的事情,要求道歉。朱镕基给出的理由,再清楚不过了,“道歉不道歉是你们自己的事情”。如果从这一条标准衡量,彭处长给出的书面道歉信,很大程度上,不是道歉。因为从哪里看得出来,“道歉不道歉是她自己的事情”?在调解会上产生的,那能算“她自己的事情”?若有闵先生的要求,那能算“她自己的事情”?
9 从事件前后,只能推断,她不认为她有错,也没有办法认为她有错,缘何道歉?
10 不过,如若她果真不认为她有错,这是人间没有办法面对的事情。就算法院裁判了,又奈何几分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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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勇军

金勇军

112篇文章 6分钟前更新

金华市人。汉族。硕士。民盟盟员。1986年毕业于金华一中。199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。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商法专业。1996年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任教。现任战略系商法副教授。 目前授课:中国制度环境与商法(MBA)、批判性思维和道德推理(CTMR,本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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