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夫子曰:“那是屈从高声!”
《论语·阳货篇》云:
宰我问:“三年之丧,期已久矣。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谷既没,新谷既升,钻燧改火,期已可矣。”子曰:“食夫稻,衣夫锦,于女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女安则为之。夫君子之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居处不安,故不为也。今女安则为之。”(杨伯峻:《论语译注》,北京:中华书局1980年版,第188页)
孔子最后回答:“女安则为之。夫君子之居丧...
说说“亲密行为”这四字
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,其公布的有关灌酒事件的处理决定主文第一项(O网页链接)是:
“鉴于曲一承认存在和同事XX在醉酒状态下有过度亲密行为,严重违反公司规定,予以辞退,永不录用。关于他是否有强奸或者猥亵等违法行为,等待警方的调查结论和行动。”
1 单独看这一主文,并不至于发生歧义?如若如此,从上下文来看,文中“亲密行为”,既不是“强奸”,也不是“猥亵”;也许,两者皆列入警方...
无视“无盐”和“西施”,是正确的?
大卫·布鲁克斯
2021年6月24日
纽约时报评论版
坐在大板桌后的经理,他得决定,是否开除某女生,理由是他不喜欢她的皮肤。如若他开除她,理由是她的皮肤是棕色的,我们将其称作种族主义,或可引发法律诉讼;如若他开除她,理由是她的皮肤是女性的,我们将其称作男性至上主义,或可引发法律诉讼。如若他开除她,理由是她历经痘疮,肤不迷人,这,我们并不会议论太多,在美国诸多地方,也不至...
——伊曼纽尔·康德
1 如若你相信普适的人权,你就不一定是一位功利主义者。如若人皆有尊严,则,无论他是谁,他住哪里,将其待若实现集体福利的一件工具,并非正确之行……
2 尊重人权,从长远来看,可收功利最大化这样的功效;你可能以这样的理由,辩护人权。如若如此,你尊重人权的理由,并不是尊重享有人权的人,而是增进每一个人的福利。在折磨孩童这样的情境下,以功利减损为由谴责,是一回事...